11 月 30 日,黔南州发现 7 名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异常(平塘县 1 例、惠水县 1 例、龙里县 2 例、都匀市 1 例、荔波县 1 例、瓮安县 1 例)。接到报告后,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部署,果断采取处置措施。目前,流调溯源、核酸筛查、隔离观察、环境消杀等应急处置工作正有序开展。
新增病例情况如下:
1、平塘县无症状感染者 2:女,46 岁,现居平塘县大塘镇启慧家纺。
11 月 21 日以来,活动轨迹主要涉及惠水县城中国黄金店、惠水县城步行街,平塘县大塘镇启慧家纺、金盆街道北街老医院、金盆街道江景豪庭、掌布镇开花寨村、大塘镇荣昌宾馆洗发店、大塘镇金吉美来门市。
11 月 28 日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复核结果为阳性,11 月 29 日闭环转运至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下坝院区),经省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2、惠水县确诊病例 2:女,47 岁,现居住惠水县摆金镇摆榜社区甲坝村二组。
活动轨迹主要涉及惠水县摆金镇邮政所、摆榜卫生院、摆榜邮政代办点、邮政代办点对面烧烤店、摆榜派出所旁边水果店、摆榜信用社对面奶粉店等地。
11 月 29 日核酸检测结果异常,后复核结果为阳性,立即闭环转运至贵阳市方舱医院。11 月 30 日经省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3、龙里县无症状感染者 3:男,45 岁,省外返黔人员。
4、龙里县无症状感染者 4:男,53 岁,省外返黔人员。
龙里县无症状感染者 3 — 4,11 月 27 日从乌鲁木齐市乘坐 K1504 次列车于 11 月 29 日到达贵阳火车站。后由龙里县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龙里县无社会面活动轨迹。
11 月 30 日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复核结果为阳性。立即闭环转运至贵阳市方舱医院。11 月 30 日,经省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5、都匀市无症状感染者 6:男,20 岁,省外返黔人员。
11 月 28 日从西安咸阳乘 MU2149 次航班到贵阳龙洞堡机场,当日 15 时 19 分从龙洞堡站乘坐 D1755 次到都匀东站,到家后居家未外出。在都匀市无社会面活动轨迹。
11 月 30 日核酸检测结果异常,后经复核结果为阳性,立即闭环转运至贵阳方舱医院。11 月 30 日,经省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6、荔波县无症状感染者 1:男,19 岁,省外返黔人员。
11 月 27 日 14 时 26 分乘 Z161 次列车从河北石家庄返黔,11 月 28 日 15 时 30 分到贵阳火车站,后由荔波县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在荔波县无社会面活动轨迹。
11 月 29 日核酸检测结果异常,后经复核结果为阳性,立即闭环转运至贵阳市方舱医院。11 月 30 日经省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7、瓮安县无症状感染者 1:男,25 岁,省外返黔人员。
11 月 27 日由乌鲁木齐乘座 K1501 次列车于 11 月 29 日到达贵阳站后,全程闭环转运至瓮安县集中隔离,在瓮安县无社会面活动轨迹。
11 月 30 日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复核结果为阳性,立即闭环转运至贵阳市方舱医院。11 月 30 日经省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请与上述阳性感染者行程出现交集的群众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瞒报、谎报、漏报以及拒不配合执行防控政策的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为落实科学防控、精准防控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广大群众持续关注官方消息,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格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 一米线 " 等防护措施,出入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扫场所码,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立即到附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黔南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2022 年 11 月 30 日
关于强化瓮安县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坚定不移落实 "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 总策略,更好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强化我县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在全县所有机构、单位,各类场所、公共交通场站、聚集性活动场地等进一步推广场所码,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严格实行一车一码。在各类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贵州健康码有弹窗的人员不得进入密闭公共场所。
二、所有省外来(返)瓮人员抵黔后在 " 贵州健康码 "" 场所码 " 等展示页面生成 " 来黔返黔不满 5 天 " 弹窗提示,抵黔后立即落实 " 落地检 ",并在前 3 天每天做 1 次核酸检测(每次须间隔 24 小时以上),第 5 天再进行 1 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取消 " 贵州健康码 " 弹窗提示。
三、所有省外来(返)瓮人员,抵黔不满 5 天者,不得进入学校、托幼(育)、餐饮服务、购物中心(含百货店)、超市卖场、农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酒吧、网吧、剧本杀、密室逃脱、棋牌室、批发市场、海鲜市场、室内体育场馆、图书馆、展览馆、电影院、歌舞剧院、KTV、按摩保健场所、会议中心、政务大厅、营业厅等人员密集或空间密闭的公共场所,不得参加红白喜事、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
四、分类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进入客车站等公共交通场所,须持有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进入餐饮服务、购物中心(含百货店)、超市卖场、农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酒吧、网吧、剧本杀、密室逃脱、棋牌室、货运场站、物流园区、批发市场、宾馆酒店、旅店民宿、室内体育场馆、图书馆、展览馆、电影院、歌舞剧院、KTV、按摩保健场所、旅游景点景区、会议中心、政务大厅、营业厅、殡仪馆等人员密集或空间密闭的公共场所,须持有 72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进入医疗机构住院的患者陪护人员,须持有 24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交通运输单位及宾馆酒店和旅游景区对 3 岁以下婴幼儿可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各单位、经营主体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入口扫码查码、查验核酸检测证明、体温检测、督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做好工作人员定期核酸检测、设施环境通风消毒等。未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医院、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娱乐、殡仪馆等公共场所,不得从事快递、外卖、家政、餐饮、客运、会务、销售、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
六、全县风险职业人员要严格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做到 " 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酸检测人员,健康码实行弹窗提醒,不得从业和进入公共场所。
七、凡举办 5 桌以上宴席等聚集活动,须至少提前 24 小时到所在村(社区)报备。由村(社区)向聚集活动主办人发放临时场所码,并安排专人监督活动主办人落实扫码措施。活动主办人需在活动场所醒目位置张贴临时场所码,严格督促参加活动人员扫场所码。
八、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感染后发生重症和死亡最好的措施,请广大市民朋友特别是 60 岁以上的老年人尽快接种疫苗。
九、所有省外来(返)瓮人员出行前通过 " 贵州健康码 " 进行个人健康申报。抵黔后需闭环转运隔离人员,凭 " 贵州健康码 " 个人健康申报记录,可不承担其转运费用;如未进行申报且需闭环转运隔离人员,按照客运价进行收费。
十、请广大群众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养成出门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的文明好习惯,积极配合防控措施,共筑群防群控防线。对未履行以上疫情防控责任的单位和个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追究法律责任;属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
瓮安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2022 年 11 月 29 日
编辑 周欢 / 统筹 张仁东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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