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汉中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勉县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被罚款 13 万元。同时,徐睿哲(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勉县支公司经理)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被警告并罚款 2 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来源 / 汉中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
近日,据汉中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勉县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被罚款 13 万元。同时,徐睿哲(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勉县支公司经理)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被警告并罚款 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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