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岩区一小区物业按每吨 3.5 元的价格收取水费,是否合理?带着小区业主的疑问,2 月 11 日,贵阳日报传媒集团" 融媒问政面对面 "栏目记者联系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核实。
据了解,云岩区兴隆枫丹白鹭城市花园小区有 3100 余户业主,自 2006 年 12 月份开始陆续入住。由于该小区未安装水务公司的一户一表,居民产生的水费都由物业统一收取后交给水务公司。
小区业主严女士告诉记者,多年来,小区物业一直按照每吨 3.5 元的价格收取水费。" 我晓得好多小区的水费都是一吨两元多,不知道为啥我们小区的水费要高些?" 严女士认为物业的收费不合理。
▲小区物业公司收取的水费单价
该小区物业收取的水费究竟是否合理?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科科长罗雪玮告诉记者,经调查核实,该小区水费收费不合理,因为水务公司向物业收取的水费单价为每吨 2.82 元,而小区物业在每吨 2.82 元的基础上,加收了每吨 0.68 元的二次加压服务费。
▲物业公司向水务公司交的水费单价
为何水费中含有二次加压服务费?对此,小区物业公司——贵州天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道,一是因为小区 3000 多户均未安装一户一表,每个月都是物业公司先行垫付水费给水务公司,然后再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抄表,按季度向小区业主收取水费。但由于每季度支出的水费和实际收到的水费金额都存在差距,物业一直在 " 贴补 " 这笔差额;二是 2017 年水费涨价后,小区水费便从当时的每吨 3.2 元涨至每吨 3.5 元,因为当时允许收二次加压服务费,所以就一直收到了现在。
虽然物业认为有苦衷,但确实违反了当前相关规定。" 根据当前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从 2020 年开始,就不能加收二次加压服务费。如小区二次加压调蓄供水设施移交供水企业管理,其运行维护、修理更新成本计入供水价格,不得另行收费;如未移交供水企业管理,其运行维护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属于物业公共部分、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应通过收取物业费、租金及公共收益等来解决,不得以水费为基数加收或单独以二次供水加压费、二次供水服务费、二次供水电费等类似名目收取。" 罗雪玮告诉记者,现该局已对小区物业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要求物业公司在规定时限内清算多收费用。
据悉,该小区物业公司将依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按每吨2.82 元的价格收取水费。在采访中,物业公司和部分业主也向记者表示,希望小区能够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彻底解决总表和分表不符等问题,更好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融媒问政面对面 " 栏目也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刘欣宇 任璐瑶
编辑 周欢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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