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出台关于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自 2025 年至 2027 年,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和服务供给,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100 万人次以上,破解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的就业结构性矛盾,促进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实施意见》提出,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围绕先进制造业、" 一老一小 "、乡村振兴、文化旅游业、数字经济、交通运输、低空经济、建筑业、特种作业等 9 个领域开展大规模培训,并分领域制定了三年培训目标。如,聚焦 " 六大产业基地 " 发展及重点产业用工需求,围绕装备制造、磷化工、新能源汽车、轻纺、酱香白酒等累计开展培训 8 万人次;聚焦 " 一老一小 " 领域技能人才需求,大力开展养老护理员、医疗护理员等生活服务业培训 15 万人次;聚焦我省乡村人才振兴需求,培训农机手、种养殖能手、乡村工匠、乡村文化传承人、乡村主播等农村实用人才 10 万人次。
二是聚焦重点群体。《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输入地联动开展外出农民工异地培训、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培训、就业困难群体技能储备培训等。在广东、浙江等省份试点开展异地培训,推进校校、校企合作,累计开展 500 个 " 订单班 ",鼓励我省务工人员积极参加输入地市场化培训,对省外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证书的,按规定给予 " 证书直补 "。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根据职业规划、求职意向自主参加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累计培训 7 万人次。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开展电焊、烹饪、电商等就业吸纳强的培训,累计培训 6 万人次,培训后推荐就近就业。
三是聚焦服务供给。《实施意见》提出,要常态化开展培训需求摸排,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管用水平,发挥公共实训基地作用,激发院校开展市场化培训活力,深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制度改革,推动技能水平和薪酬待遇双提升。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制定实施本行业领域培训计划。支持依托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特种作业考点。支持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允许并鼓励公办职业院校开展有偿性社会培训,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办学经费自主安排,也可作为绩效工资来源等。支持高技能人才按规定申报专业技术人才相应系列职称和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等。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供稿)
来源 贵州改革
编辑 王欣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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