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 6小时前
郭沫若《蜀道奇》现身拍卖图录引发权属纠纷:女儿郭庶英报警,律师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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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郭沫若书法作品《蜀道奇》将现身拍卖会的消息受到收藏界关注。一则律师声明引发了更多关于这件书法作品的争议。

10 日下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发布《律师声明》称律所接受郭沫若之女郭庶英女士的委托,就其所有的郭沫若先生书法作品《蜀道奇》手卷(书付庶英)被不明第三方擅自委托拍卖一事发布律师声明。声明表示,该作品是郭沫若于 1961 年 10 月 14 日创作,题款 " 书付庶英 ",赠与女儿郭庶英。郭庶英向律所确认,其从未以任何形式对该作品进行过转让、赠与或授权等处分。近期郭庶英发现该作品遗失,并已就此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该作品处于被无权处分的状态。

然而,这件作品出现在了北京保利国际拍卖官网,即将出现在 12 月 16 日举行的保利拍卖二十周年秋季庆典拍卖会上,起拍价为 800 万元。律所要求拍卖委托方北京保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中止拍卖,返还作品。

记者注意到,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声明是 10 日发布的,两天时间过去截至 12 月 12 日下午,在北京保利国际拍卖官网上依旧可以搜索到郭沫若的《蜀道奇》,暂时没有从官网上撤下。拍品信息说明显示,该手卷 1961 年作,题识信息为:" 右《蜀道奇》一首,乃一九六一年九月十八日乘江泸轮出三峡时,在舟中所作。得此,可谓不虚此行。书付庶英。郭沫若。一九六一年十月十四夜灯下。" 该件拍品的说明中除了盛赞郭沫若的书法水平外,还写道:" 郭沫若自作诗手迹多保存于纪念馆、博物馆等国家机构。如此文采斐然、传承有序、着述累累、原装原裱的郭沫若自作诗小行草长手卷在拍卖市场没有先例,后未必有来者,更显此卷的独一无二。"

经办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航胜向媒体透露,《蜀道奇》具体遗失时间不详,郭庶英已向北京警方报案,得知作品被拍卖的消息后,郭庶英方面曾与保利拍卖联系,但对方认为委托人有权处分。保利拍卖方面对此未作出回应。

拍卖公司通常是如何确认一件拍卖品的权属问题的?记者就此询问了一位从事拍卖行业的专业人士," 我的经验是拍卖公司一般很少自己做拍品的背景调研,除非是特别重要、价值特别高的,主要还是依托于委托方提供的藏品来源信息,签署一个委托人承诺证明。通常来说,委托方如果想要让自己的东西卖出去,他们会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资料,藏家会比较在意来源。 但如果委托方刻意隐瞒来源,那拍卖公司其实也很难察觉。" 其介绍:拍卖行业普遍遵循 " 声明不保证权属 " 的惯例(《拍卖法》第六十一条),即拍卖公司主要承担形式审查义务,难以对每件拍品进行司法级别的确权。若委托人刻意隐瞒或伪造来源,拍卖方可能难以完全规避风险。

权属纠纷在艺术品拍卖中不算少见,今年北京东城法院发布《文物艺术品拍卖案件审判白皮书(2014-2024)》中提及了几个艺术品拍卖领域常见的纠纷问题,白皮书指出,文物艺术品拍卖既涉及拍卖交易主体间法律关系性质的传统争议,又涉及委托人、拍卖人、竞买人和买受人在文物艺术品领域特殊的资质要求、专业门槛,还涉及实践中大量存在的隐名竞买人委托举牌的主体争议,涉及多方主体,法律问题复杂,文物艺术品拍卖纠纷还有存证、举证和认证环节存在实务争议。

公开资料显示,郭沫若是中国现代文学家、历史学家、新诗奠基人之一,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和中国历史学、考古学等领域享有崇高的地位,其书法水平亦多受称赞,2015 年,郭沫若的行书书法 " 建设 " 拍卖成交价高达 1610 万人民币。

扬子晚报 | 紫牛新闻记者 沈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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