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内卷的 " 新方向 "
约谈这事并非没有先兆。
早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向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出了《提醒敦促函》,内容大致如下:
经研判,近期你协会对外公开表示,采取引导光优企业签署承诺函、控制开工率、不低于成本价销售等系列举措进行自律,存在垄断协议 ( 卡特尔 ) 嫌疑,可能会导致国外反垄断执法机构对你协会和相关企业开展反垄断调查,或者国外下游企业 ( 消者 ) 对相关企业提起反垄断诉讼的风险,如被认定构成垄断行为将面临巨额罚款甚至个人刑事处罚。
现请你协会会同相关企业,对照国外反垄断相关规定,认真研判法律风险,做好提前应对和处置准备,最大程度降低风险,进行业健康发展。请你协会自收到《提醒敦促函》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就提醒敦促事项形成报告,书面报送市场监管总局 ( 反垄断执法司 ) 。
现在我们要必要搞清楚,反内卷和反垄断,从本质上真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吗?反内卷,就一定要搞垄断吗?有没有可能在坚持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市场化地推动反内卷工作呢?光伏行业的限产限价,能否构成反垄断的豁免要件呢?
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先回顾一下这场声势浩大的光伏行业反内卷行动。这一年半,光伏反内卷工作主要干了两件事情:
(1)硅料、硅片、电池、组件四大环节限产、限价;
(2)成立硅料收储平台,强制推动部分硅料产能退出市场,提升硅料价格。
赶碳号个人认为,行业协会在早期推动的降低开工率、执行不低于成本价招投标的各项举措,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至少止住了企业现金流急剧恶化的趋势,也稳住了光伏的心理预期。但是,事情在后来有些 " 走样 " 了,企业、投资者有不少的反对声音,这也是事实。
1 月 6 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约谈了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通威集团、协鑫科技、大全能源、新特能源、亚洲硅业(红狮)、东方希望,叫停相关的反内卷行动。从约谈对象看,光伏反内卷遇到的问题,针对的主要是硅料环节。
所以,赶碳号昨天的文章发布后,一家头部企业私下表示,其实并非所有行业自律工作都被叫停了,现在被叫停的主要是硅料收储。不管怎样,我们可以耐心等上 10 天,答案就会最后揭晓。光伏协会及被约谈企业需要在 1 月 20 日之前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书面整改措施。
赶碳号有些好奇的是这次内部会议的纪要能迅速流传出来。1 月 6 日下午开的会,1 月 7 日晚间约 22 时许这份纪要出现在一些微信群里。如果是被约谈的硅料 企业,他们本是多晶硅期货价格上涨的受益者,按说没有这个动机来匿名主动 " 披露 " 被约谈这事,因为这会导致多晶硅期货暴跌——事实上在 1 月 8 日跌停,1 月 9 日一度接近跌停。
多个交易数据与市场信息显示,2026 年 1 月 7 日,多晶硅期权市场已出现明显的看空资金布局,尤其是针对即将到期的末日轮看跌期权2602 合约。1 月 8 日多晶硅期货全线跌停,对应看跌期权出现暴涨,如行权 5.2 万元的看跌合约从 12 元涨至 1450 元,涨幅超 100 倍,显示前一日已有资金精准布局。所以,这件事 " 水 " 真的很深,赶碳号在此也就点到辄止了。
不管怎样,被约谈这事或多或少影响到了光伏的士气。
另外,就在今晚,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起,取消光伏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将电池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由 9% 下调至 6%;2027 年 1 月 1 日起,取消电池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
所以到现在我们已经清晰地感知到,光伏肯定要 " 反内卷 ",这事毫不动摇,但工作方向已经发生深刻变化,目前主要有以下个方面:
一是价格执法(法治化):市场监管总局在合肥召开的会议向外界表明,市场监管总局将全面开展规范光伏行业价格竞争秩序合规指导,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二是保护知识产权(法治化):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强化知识产权执法;
三是反垄断(法治化):约谈协会和硅料企业,坚守反垄断底线,确保反内卷工作要在 " 市场化、法治化 " 的轨道上运行;
四是市场化:财政部、税务总局今天发布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4 月 1 日起逐步取消光伏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
赶碳号相信,接下来不排除还会围绕光伏企业的产能技术标准(能耗、碳排放)、产品标准(组件效率、双面率)等方面,还会有一系列硬动作出台,我们光伏人对此应充满期待。
硅料端引发的争议,成为导火索
关注光伏的人都在密切关注硅料收储平台的进展。
在此,赶碳号再次回顾一下这件事情的经过。中国硅料产能约有 300 万吨,而实际的需求不到 150 万吨,多晶硅存在严重的产能过剩。因此,在去年 5 月开始,头部企业硅料头部企业就建议成立硅料收储平台——由市场上有经济实力的硅料大企业共同成立一个平台公司(最终命名:光和谦成)。这个平台公司将会收购其他企业的多晶硅产能。通过这种方式把全国的多晶硅产能集中在一起,只允许最先进的 150 万吨产能生产,强制其他产能退出。
因此,有人称之为硅料 OPEC。
其实,石油 OPEC 本身就是垄断组织 " 卡特尔 "。一般来说,生产同类产品的独立企业,通过书面 / 口头协议约定产量、价格、市场划分的松散联盟,就是卡特尔。
硅料收储做法,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
第一,个别硅料企业高调行事,在国内外各大媒体上广泛宣扬,引起了全球市场的关注。这有可有在国际上被认定构成垄断,相关企业或个人将面临巨额处罚的风险。
第二, 在硅料收储平台筹备过程中,信息一直不透明。一部分人利用在信息上的优势,不断释放小作文,有操纵多晶硅期货之嫌。尊重市场规律的多晶硅期货投资者损失惨重,他们已经通过各种途径向有关部门反应问题,并得到了重视。
在多晶硅期货交易上,是否存在 " 操纵 " 等违法行为,我们需要等待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做最后的裁决。但是,硅料收储平台筹备过程吕信息不公开,的确是事实。
第三, 从对光伏行业的影响来看:通过硅料收储平台的筹备行动以及相关宣传影响之下,硅料价格触底反弹,由 6 月底至 7 月初的 3.1 万元 / 吨,飙涨至 6 万元 / 吨。硅料企业普遍在 2025 年第 3 季度起实现盈利。
但是,硅料的价格上涨,并没有如预期一样传导到组件端。组件的价格一直在成本线之下。
不仅如此,2025 年白银价格暴涨 2 倍多,由 7,469 元 / 千克涨到 19000 元 / 千克,电池、组件的成本仍在上涨。但是,终端需求不振,组件价格根本涨不动。电池、组件企业面临上压下顶,财务状况极度紧张。
有些人始终认为,硅料价格涨了,迟早都能把价格传导到终端。事实上是疲软的市场需求,让越来越多的人相信,组件的价格可能涨不动,或者涨幅非常有限;通过原材料涨价,推动组件涨价的逻辑根本不通。
因此,在去年 12 月举行的光伏年会期间,光伏协会组织企业签订自律公约 2.0, 有多家头部企业没有签字。他们对价格和产能配额的意见已经不再一致。
光伏人,现在更加不能躺平!
硅料收储平台被叫停后,光伏企业、光伏人有点蒙圈。
光伏行业自律还要继续吗?光伏行业还要不要反内卷?
光伏行业走到今天的局面,反思必不可少。光伏产能无序扩张,各方都有责任。
地方政府亲自下场,过度招商引资;银行无惧风险放贷;券商鼓吹光伏美好前景;一些市场 PE 大力扶持创业企业;光伏员工不守竞业条款,光伏高管不尊重知识产权另起炉灶 ……
光伏寒冬内卷至此,某些人、某些机构应当改正错误、负起责任。但是,追究责任,也不能够解决所有问题,一切还得向前看!
光伏行业内卷、产能过剩,价格严重背离价值的问题必须解决。上初中时我们就学过,资产配置的手段分为有形之手、无形之手。
如果单靠市场手段这个无形之手,估计也能达到目的。只是通过市场手段调节供需关系,结果肯定最惨烈的,即所谓的 " 硬着陆 "。这将会产生三大恶果:
其一,我国低于成本价的光伏组件,便宜卖给全世界,这等于说中国在用便宜的能源、中国企业用自己的家底来补贴全世界。这是一件很笨、很傻的事情。
更糟糕的是,即便咱们中国企业有如此牺牲精神,外国不但不会感恩,反而还会对中国企业进行反垄断、反倾销调查。
其二,这一场光伏寒冬是史无前例的。除了大全能源、阿特斯等少数企业外,大部分的光伏主材企业都有严重的经营压力,经营风险较大。
惨烈的市场竞争下,即便是有人胜出,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中国光伏企业集体受重伤,会动摇中国的光伏产业多年以来的根基,毁掉中国光伏的靓丽名片,这反倒是便宜了正在抄我们大国光伏后路的印度等国家 ……
其三,无序竞争,本身就是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
因此,反内卷,平衡光伏供需关系还靠有形之手。所以现在,绝不能躺平!
反内卷,接下来应该怎么干?
反内卷,是一条正确的道路
国务院层面已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国资委部署等官方渠道明确提及并要求整治 / 抵制 " 内卷式 " 竞争。反内卷,是一条正确的道路。关键是怎么做?
光伏行业不是中国第一个产能过剩的行业。光伏反内卷,可以参考的行业包括煤炭、电解铝、钢铁等。
赶碳号总结了三个对策。
第一, 设置红线,严控新增产能。
在整治煤炭、电解铝、钢铁行业时,都明令禁止了新增产能。
但是,光伏行业反内卷在 2024 年 9 月开始,此后很长时间一直有众多光伏项目上马。这些项目包括硅片、电池,也包括硅料。
一边在努力排水,一边又允许进水,这能把池子清空吗?
反内卷,是一盘大棋,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还必须先从宏观上把握。
不是自己的 " 管辖范围 ",就和自己没有关系,无能为力,这是借口。至少行业的协会、行业企业甚至每个光伏人都有建议的权利。
第二, 去存量。去存量和 " 限产 " 的逻辑是一样的。
但是,是一刀切,还是遵循的一定的章法呢?赶碳号认为,去存量必须有理、有据;不能简单地搞配额,亦不能强制要求谁必须退出。
抬高光伏行业的门槛是头部企业的呼声。现在,抬高产能门槛的手段有三个:
(1)提高能耗、水耗标准。这主要针对多晶硅行业。其实,工信部已经多次表示正在加快发布多晶硅能耗限额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不达到能耗标准的企业,是要进行技术改造,还是就此淘汰,将是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2)提高技术门槛,提高效率门槛。这主要是指光伏电池,这是一些头部企业倡议的事情。
赶碳号认为,技术的先进性,不是单单效率一个指标,还包括双面率、衰减率、使用寿命等。
在衡量先进性方面,光伏技术的指标可以多元化设定。或者需要界定,对于 BC 组件来说,什么是先进的产能;对于 TOPCon 来说,什么是先进的产能;对于 HJT 来说,什么又是先进的产能。让不同的技术分组竞争。否则,天然适合做钙钛矿叠层的 HJT 可能就此失去了发展机会。
(3)拿起知识产权的武器。中国的光伏行业是最重视研发、最重视创新的行业之一,但是中国光伏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最为薄弱。
正是因为知识产权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光伏技术才会快速扩散,光伏产能才会严重过剩。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有知识产权的产能,就是对光伏产能优胜劣汰。
第三, 严格执法。
虽然《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都是光伏行业反内卷的法律依据。但是从头到尾,光伏人都没有真正拿起法律武器。
反内卷,必须拿起法律武器!
反内卷,是有法可依的。
《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这个法条,明确了低于成本价销售,即是违法行为。硅料、硅片、电池、组件低于成本价销售,就是违法的。
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我们可以做什么呢?仅仅通过呼吁、喊话、明确规定最低价就有用吗?
如何用好价格法,赶碳号有两点建议:
第一个做法就应该是举报!《价格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者给予鼓励,并负责为举报者保密。
此外,一旦违法行为被认定,企业遭受处罚也是必然。《价格法》第四十条规定," 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但是直到现在,低于成本价销售的违法行为相当普遍了,赶碳号还不知道,是否有哪怕一家企业因为低于成本价销售而被公开举报并且被公开处罚的先例。
第二个做法是起诉。
低于成本价销售,是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身涉及不正当竞争。
我们的光伏行业协会,能不能起诉那些低于成本价销售的企业呢? 起诉那些大搞 " 买十送一 "、阴阳合同的企业呢?
要杀鸡儆猴!这在我国就有先例,不用去日本找经验。
光伏行业协会具备适格的原告主体资格。
2025 年,最高院在公报案例《唐山市陶瓷协会与李某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明确:对于行业协会是否具备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问题,可结合行业协会的性质、业务范围等综合判断。如果行业协会与经营者存在竞争关系并且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可认定其具备适格的原告主体资格。
此外,侵犯知识产权的、质量不合格的、虚假宣传的企业,都应该是法律法规制裁和打击的对象。
2025 年 12 月 26 日,市场监管总局在安徽合肥对光伏行业开展价格竞争秩序合规指导。在这个会议上,市场监管总局强调,全行业要充分认识整治光伏行业 " 内卷式 " 竞争的重要性。光伏企业要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严禁价格串通、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坚决杜绝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违法者、违规者,就应该付出代价!
总之,反垄断法,没有错。光伏反内卷的方向,没有错,应当进行下去。
但是在手段上,光伏行业除了喊口号,企业之间达到对价格和产能的协议外,更应当借助法律手段、行政手段。
所有光伏人放下面子、放弃幻想,放起私利,为了这个行业,一起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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