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 2小时前
6旬老人跟团游时猝死,连续两天凌晨集合,网友:年轻人也吃不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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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老年人跟团游猝死纠纷案件,暴露出旅行社服务与老年人自身防护中的多重隐患,给所有计划参团游的老年人和家属,敲响了警钟!

凌晨集合 + 临时加景点
行程强度拉满

2024 年 7 月,年逾六旬的江大爷与亲友一起报了某旅游公司的北京五日游,本以为是一趟轻松愉快的旅程。没想到却成了他人生的最后一程。

行程首日晚上,导游短信通知次日凌晨 4 点 15 分集合前往八达岭长城,仅告知 " 行程顺序调整 ",未说明全天安排。次日,江大爷一行凌晨出发,爬长城时已显疲惫,同行家属劝其休息,江大爷仍坚持参与行程。当日行程原计划仅含长城与奥林匹克公园,导游临时在车上通知增加自费演出和天坛公园游览

行程第三日凌晨 3 点 15 分,团队集合前往旅游景点。行进中江大爷逐渐落后,最终因身体不适在路边晕倒。虽经路人与急救人员抢救,江大爷仍因呼吸心跳骤停离世,抢救记录显示其存在高血压病史,初步诊断为呼吸心跳骤停,高血压。

家属认为旅行社擅自增加行程高强度安排未尽救助义务导致悲剧,诉至法院索赔。

旅游公司则辩称江大爷是因自身疾病猝死,且未告知病史,故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判决:旅行社赔 35 万余元

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旅行社有没有对老年人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从责任认定看,江大爷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江大爷明知患有高血压却未告知旅行社,且在身体不适时仍坚持参与高强度行程,忽视自身健康风险。

旅游公司未尽到充分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次要责任。一是未履行告知义务;二是未落实健康管理;三是行程安排不合理,连续两日凌晨集合,且擅自增加景点导致行程密度过大,明显超出老年人身体承受能力。

据此,法院判决旅游公司需赔偿 35 万余元。

法官提醒

这起案件为老年游客及其家属敲响了警钟。老年人参团游,务必如实告知健康状况,报名时一定要填写真实病史,尤其是高血压、心脏病等基础疾病,不可因 " 想出游 " 隐瞒。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可以优先选择 " 老年专享团 ",避免参与行程密集、早出晚归的旅游项目,签约前务必确认行程细节,拒绝 " 模糊约定 "。

旅途中要时刻关注身体信号,一旦出现疲劳、胸闷等不适立即停止活动并告知导游与家属,不可逞强。高龄或体弱老人建议由家属陪同出游。同时要妥善保管旅游合同、行程单、缴费凭证及沟通记录,若发生纠纷可作为维权依据。

有网友发出灵魂拷问,这是啥旅行团,凌晨三点就出发,比上班还早。

也有网友感叹,这样的游玩强度,年轻人也吃不消。

还有网友建议,老年人可以自由行,放慢旅行的节奏。

老年出游,安全第一!别让 " 开心出行 ",变成 " 遗憾收场 "。

综合自北京二中院金色天平、新闻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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