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 日,影石创始人刘靖康发文,对 337 调查终裁胜诉进行回应。

刘靖康表示," 花了 1000 多万美金终于走到今天,感谢公司法务团队和外部律所两年来的奋斗,感谢美国 ITC 委员会和 Doris Johnson Hines 法官在受到多方干预下仍然进行了公正和专业的审判,感谢 GoPro 开创了运动相机行业。"
刘靖康还表示," 我们决定未来如果同行善意使用影石 Insta360 Ace 系列运动相机目前已生效的技术专利,影石将不会主动提起诉讼。行业快速发展需要厂家互相站在彼此的肩膀上,我们愿继续以创新续写影像这场无限游戏。"
据了解,2 月 27 日,影石创新公告,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美国时间)获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简称 "ITC")最终裁决结果,针对案涉 6 件专利,ITC 确认 3 件 GoPro 主张的发明专利所涉及的指控产品不构成侵权且专利权利要求无效 / 部分无效、1 件 GoPro 主张的发明专利所涉及的指控产品不构成侵权、1 件 GoPro 主张的发明专利权利要求无效。
公司仅部分出口美国产品落入 1 件 GoPro 主张的外观专利保护范围,但公司提出的新外观设计方案已由 ITC 再次认定未对该件专利构成任何权利侵犯。
该落入 GoPro 主张的外观专利保护范围的上一代产品已经不再出口美国,当前产品均已由新外观设计方案取代。
至此,公司涉及的 337 调查已终结,本次 337 调查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不受限制地在美国进口和销售现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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