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涉及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1 年 6 月至 2023 年 7 月,被告人刘甲等人先后成立 A 公司、B 公司,组织生产、销售含有非法添加物质的梅子、果冻、糖果等食品。刘甲负责购买具有致泻功能的主原料白色粉末用于食品添加、生产;被告人刘乙负责公司日常管理,与被告人刘丙共同保管、分发使用主原料;刘丙负责指导工人按一定比例添加主原料;被告人谢某负责 B 公司生产;被告人刘丁为刘甲联络介绍购买部分主原料。上述人员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涉案食品最终通过网络电商平台销售至全国 20 多个省市。

公安机关在生产车间查获的梅子。
2022 年 8 月,刘甲得知某被公开打假的食品中非法添加了新型泻药双丙酚丁,与其当时使用的主原料一致,为逃避查处,遂又购进与双丙酚丁具有相同效果的物质作为主原料使用。公安机关在 A、B 公司等处扣押和调取主原料及梅子、果冻、糖果等食品。经检测,在主原料以及食品中检出双辛酚丁或双环己甲酰酚丁成分,或二者均检出。经查,A、B 公司生产、销售非法添加上述成分的食品金额共计 2600 万余元。
2024 年 8 月 13 日,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刘甲等 5 人提起公诉。2025 年 3 月 7 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刘甲等 5 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三千万元至三百万元不等。各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最高检:2025 年批捕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 3593 件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2025 年,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 3593 件 5745 人,起诉 9583 件 18376 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 615 件 651 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224 件 255 人。检察机关始终保持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25 年共起诉食品犯罪案件 5026 件 9595 人,起诉药品犯罪案件 2135 件 4043 人。
最高检表示,下一步,将保持严惩伪劣商品犯罪高压态势,深挖上下游产业链,坚决摧毁犯罪网络,加强与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提升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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