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杨子昊
编辑 | 刘鹏
2026 年,消费者刘先生在某电商平台给妻子挑选礼物,在一家名为 " 罗拉腕表甄选店 " 的商铺购入一款 " 马年新款正品女士手表 - 方糖小红表 ",实付款 840 元。

消费者提供购买记录截图

消费者提供检验记录截图
此时,卖家却始终坚持自己是罗拉玫瑰手表的授权店,却始终无法拿出授权证书,并辩解此为商家机密。
随后,刘先生向卖家所在地——湖南市场监管局投诉,结果显示:商家登记的工作地址、联系方式均系伪造。
此后刘先生选择向电商平台投诉,平台方称需提供真假证明,送检查验需要花费额外的资金,这让消费者迟疑,"为何受骗方需要承担额外的花费,而欺骗者却安然无恙?"
就在这时,涉事商品已下架,商家亦已不在平台经营。且因未出具真假证明,平台方不能对商家作出对应的惩罚,但可以补偿刘先生一百至几百元不等的消费代金券,均被刘先生拒绝,他声称此事属平台监管不力导致,他需要平台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消费者提供对话截图
此后,刘先生再次向家乡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投诉,对方声称可以对商家、平台均作出处罚。
市场监管局反馈的不同结果也令刘先生不解," 到底哪个才是真实的情况?" 直至目前,刘先生仍然未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平台方和卖家也未提出任何实质性处理方案。
腾讯财经在该 APP 以该商铺全称 "Lola Rose 罗拉玫瑰官方旗舰店 " 进行搜索,并未找到刘先生所购买的产品,且发现同类相似产品价格多集中在 1200 元至 2700 元之间。
而消费者刘先生购买时的单价仅为 840 元,明显低于正规渠道的市场普遍定价,这一价格差异或许正是消费者入坑的关键诱因:低价促销背后,可能隐藏着以假充真的商业陷阱。


图源:某电商 APP 罗拉玫瑰腕表价格
随后,腾讯财经在某社交媒体平台搜索 " 罗拉玫瑰腕表假货 ",发现鉴别真假的发帖不在少数,可以反映出此品牌存在着较大的假冒伪劣制造市场。
图源:某社交媒体平台
面对商家关店跑路、平台推诿塞责的困局,法律并非束手无策。
据法律相关从业人员杨雨表示:" 针对此类‘空壳店铺’逃逸事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明确了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若平台无法提供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消费者有权直接要求平台先行赔偿。这意味着平台交不出底层的实名登记信息,就必须为商家的逃逸买单。"
此外,杨雨表示,法律认定欺诈通常具备四个要件:
1. 经营者主观故意 ;
2. 主观上实施欺诈行为;
3. 消费者因经营者欺诈而产生错误认识;
4. 消费者产生错误认知并据此购买。
在本案中,商家利用近似正品的视觉设计,辅以 " 海外版 " 虚假话术诱导下单,已涉嫌恶意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消费者可主张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即便商品价格偏低,只要商家存在误导,依然不能免除其赔偿责任。
杨雨也表示,维权的第一步,必须是强制要求平台披露商家的实名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获取信息后,消费者可向商家注册地的市场监管局投诉,或通过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
此时,系统性的证据保全至关重要:商品快照、客服承诺、快递面单及开箱视频,都是诉讼胜负的关键。
此外,在商家已跑路且平台处留存的姓名、身份信息、企业所在地、营业执照(如有)等不属实时,可以向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举报,必要时向税务机关进行举报(如果对方存在偷漏税行为)、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对于平台的惩罚,杨雨表示,"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若平台已履行披露义务,且并非‘明知或应当知道’商家侵权,通常无需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追究平台责任的关键在于证明其在收到多次投诉后仍未采取封禁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平台方对商家进行了封禁,是出于有人投诉举报的前提下,并未履行其职责。法律明确要求平台建立主动、全面的防护与监控体系。
根据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平台经营者必须要求申请入驻的商家提交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至少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
对于平台监管责任,杨雨表示,"平台对商家的监管是持续性的,而非一刀切。如果平台在例行核验中疏于职守,未能发现商家资质造假或产品违规,将构成监管失职。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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