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 1小时前
男子清明扫墓发现祖坟旁被亲戚种满槟榔苗,两次沟通无果后自行拔除,一审获刑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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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扫墓时,53 男子发现祖坟周边被人种上了辣椒和槟榔苗,一打听,才知是宗族亲戚种的。他两次找亲戚理论无果后,带弟弟拔掉了所有槟榔苗,不成想,这为他招来了牢狱之灾。

2026 年 3 月 27 日,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发布陈某甲故意毁坏财物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2025 年 4 月清明节期间,被告人陈某甲与家人一起到乐东县某处祖坟扫墓时,发现祖坟周边被人种植辣椒与槟榔苗,经打听得知,系宗族亲戚陈某乙种植。

起初,陈某甲找到陈某乙,要求陈某乙将所种植槟榔苗自行清除,陈某乙不予理睬。2025 年 4 月 10 日 11 时许,陈某甲独自到该地将陈某乙种植的槟榔苗拔掉一部分。2025 年 4 月 10 日 19 时许,陈某甲看到陈某乙仍未将槟榔苗自行清理,便叫其胞弟陈某丙共同到该地将陈某乙剩余槟榔苗全部拔除。

判决书透露,该地块为乐东县某村委会集体土地。经清点,陈某乙被拔除槟榔苗共计 329 株。经价格认定,陈某乙被毁损的 329 株槟榔苗价值人民币(以下币种同)11186 元。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陈某甲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达 11186 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对陈某甲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九个月,并适用缓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甲经电话传唤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当庭认罪认罚,从轻处罚、从宽处理;本案系土地纠纷所致,案发后陈某甲提存赔偿保证金 11186 元,有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甲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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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日报社视觉全媒体中心 · 大河报记者 翟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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