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5 月 22 日,富途发布就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的回应表示,收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监局(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发出的有关公司在中国内地经营证券业务等行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告知指出,富途在中国内地和中国香港的相关实体(以下简称 " 相关实体 ")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取得相关许可,在境内开展相关证券业务、公募基金销售业务及期货业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拟对相关实体的行为责令改正、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处罚金额总计约人民币 18.5 亿元。此外,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创始人及 CEO 李华罚款人民币 125 万元。
富途表示,上述拟处罚事项与公司将有进一步沟通,并由中国证监会最终裁定。富途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一直以来,公司与中国证监会保持紧密沟通,并针对在中国内地的业务持续实施了整改措施。截至 2026 年一季度,公司中国内地有资产客户数占整体有资产客户总数的比例约为 13%。与此同时,随着公司持续拓展国际市场,海外有资产客户数稳定增长。公司在中国香港及海外各市场的业务运营一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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