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为
" 孩子的钱就是家里的钱 "
竟然是错的?
5 岁的小诺名下的账户
5 年攒了近30 万压岁钱和红包
夫妻闹离婚
妈妈把钱一笔笔转走
报班、旅游 ……
最后账户里只剩 40 多块零钱
爸爸发现后起诉
妈妈在法庭上委屈极了
" 这些钱也有我自己存进去的,我没有侵占!"
法官却说
这钱是孩子的,不是你的
最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一审判令母亲返还小诺 22 万元

社区巡回审判现场
法庭上,李女士觉得自己没做错什么。
" 这些钱的来源也并非只是孩子的礼金,也有我自己的钱款。" 她说自己一直尽心尽力带孩子。" 我转出的钱也都是用在了孩子上补习班以及生活上的必要支出。我根本没有侵占孩子的钱。"
可问题是,20 多万的支出,她拿不出清晰的记录。
松江区法院审理发现,账户里确实有一部分钱用在了孩子的兴趣班和日常开销上。但那些大额转出,大多集中在夫妻俩闹矛盾、准备离婚的那几个月。李女士无法证明这些钱具体花在了哪儿,也无法说明去向。
这个账户是小诺出生后,父母专门为他开的,用来存长辈给的红包、压岁钱、生日礼金。5 年下来入账 29 万多,每一笔都清清楚楚。
法院认定,账户内的钱是亲友对小诺的赠与,所有权归孩子个人,父母只有代管权,没有所有权。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写得明白: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妈妈在非为孩子利益的情况下转走大额资金,又拿不出证据证明花在了孩子身上——这就是侵权。
最终,法院综合小诺年龄、日常合理开支等因素,扣除双方确认的子女必要支出后,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母亲返还小诺 22 万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随着家庭财富积累
未成年人早已不是 " 无财产群体 "
房产、存款、理财、礼金
等构成了他们的专属资产
而监护人越界处分、侵占子女财产的现象
正从家庭隐秘处走向司法前台
成为值得全社会反思的课题
松江法院梳理过多起类似案件,发现不少父母都有同样的想法:
误区一:" 孩子的钱就是家里的钱 "
很多父母觉得孩子小,压岁钱、礼金本质上是家里或亲戚给的,自己用一用没什么。但法律上,孩子接受赠与后,钱就是孩子个人的,和父母财产是两码事。
误区二:" 我是监护人,我就能说了算 "
给孩子交学费、看病、报班,可以。但拿孩子的钱去还自己债、家庭消费、买理财,都算侵权。
误区三:" 代管等于所有,用了也没事 "
有人觉得 " 我先用着,等孩子大了补上 ",家里的事不至于闹上法庭。但一旦婚姻破裂,这些事就会被翻出来,最后不仅要全额返还,还可能搭上利息和诉讼费。
松江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张利
给出了建议
专门开个户,别混在一起。孩子的压岁钱、礼金单独存,不和家庭日常开支、父母个人账户混用。专户专管,流水清晰,将来一旦有争议,这就是最硬的证据。
真要动这笔钱,留好票。交学费、看病、报班,合同、票据、转账记录都得留。而且父母的法定抚养义务,不能用孩子的钱完全替代。
房子更不能乱动。有些父母把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后来又想过户、卖掉,法律上基本都会被认定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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