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9 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网易支付(杭州)有限公司因违反账户管理、清算管理、数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 220.4 万元,两名相关责任人同时被追责。

处罚公示表显示,网易支付此次涉及四项违规: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以及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针对上述行为,监管部门对公司作出警告并罚款 220.4 万元。
同时,两名责任人分别被罚款,网易支付技术中心余某,因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处罚款 4.5 万元;反洗钱中心朱某,因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负有责任,被处罚款 2.4 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网易支付前身为网易宝有限公司,2010 年 7 月 23 日成立,2024 年 6 月更名为网易支付(杭州)有限公司,是网易集团旗下唯一持牌第三方支付机构。公司注册资本 2.7 亿元,由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实控人为丁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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