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8 日晚间,*ST 宝馨(即宝馨科技,SZ002514)披露一则诉讼公告。鄂托克旗诚园绿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园绿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ST 宝馨支付股权回购款 9930.943 万元及相应利息,并要求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告同时显示,该纠纷涉及 *ST 宝馨子公司内蒙古宝馨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宝馨)的资金被挪用问题。内蒙古宝馨在该案中被列为第三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 2025 年 9 月 1 日对相关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 *ST 宝馨构成抽逃出资,要求其向内蒙古宝馨返还 1.3 亿元出资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而 *ST 宝馨此前并未公告披露该一审判决。
在 2025 年年度报告中,*ST 宝馨曾披露,子公司内蒙古宝馨于 2026 年 2 月以约 5023 万元的价格出售了部分光伏设备,相关款项用于冲抵应付给诚园绿能的股权回购款。本次诉讼所涉款项即为冲抵后剩余的股权回购本金及利息。*ST 宝馨表示,案件尚未判决,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诉讼公告牵出上市公司被指抽逃出资事项
诚园绿能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主要包括:首先,请求判令 *ST 宝馨向诚园绿能支付股权回购款 9930.943 万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6% 计算自 2026 年 2 月 6 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其次,请求判令实际控制人对上述诉讼请求中的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请求判令两名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保全费与诉讼费。
这起金额近亿元的纠纷,源于四年前的一项新能源高端制造项目。
根据披露信息,2022 年,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鄂托克经济开发区与 *ST 宝馨签署《投资协议书》,约定各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以建设 2GW 光伏异质结电池、2GW 光伏异质结组件、2GW 薄片化切片生产基地。同年 12 月 15 日,诚园绿能与 *ST 宝馨签署《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股权投资协议》。协议第四条明确约定,在诚园绿能足额实缴注册资本之日起 3 年后,其有权要求 *ST 宝馨(或 *ST 宝馨指定且诚园绿能认可的受让人)收购诚园绿能所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收购价格为对应实缴出资金额加计年利率 6% 的利息。
合同签订后,诚园绿能依约履行协议,向作为项目公司的内蒙古宝馨实缴 1.3 亿元注册资本。但 2023 年 8 月 18 日至 12 月 25 日期间,*ST 宝馨利用其对内蒙古宝馨的绝对控制权,在未经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且在完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故意隐瞒甚至欺骗诚园绿能,分多笔挪用内蒙古宝馨的资金,累计金额约 2.54 亿元。
诚园绿能发现后曾多次发函要求 *ST 宝馨说明资金流向,并要求组建监事会就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其他股东的行为予以救济,但 *ST 宝馨均未正面回复也未返还款项。
去年 9 月 1 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 *ST 宝馨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要求其向内蒙古宝馨返还出资 1.3 亿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由于 *ST 宝馨抽逃和挪用资金,内蒙古宝馨自设立至今未能正常经营,项目厂房及相应的生产设备长期处于闲置状态。
之前超 5000 万元卖光伏设备与该诉讼有关
2025 年 4 月 28 日,*ST 宝馨曾公告披露诚园绿能起诉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讨还 1.3 亿元出资款一事。《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ST 宝馨并未披露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事项。
至于上市公司如何偿还 1.3 亿元出资款,目前来看,*ST 宝馨已将内蒙古宝馨的闲置设备进行变卖,所得款项用于冲抵部分出资款。
*ST 宝馨在 2025 年年报 " 资产处置 " 中提到,内蒙古宝馨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了其持有的在建光伏异质结组件设备及组件设备配套的机电辅助设施设备。2026 年 2 月 5 日,内蒙古宝馨与鄂托克旗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鄂托克旗城建)签署了《资产转让合同》,将上述设备以含税价 5023.34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鄂托克旗城建。
根据诉讼内容,2025 年 6 月 10 日,*ST 宝馨和内蒙古宝馨向诚园绿能出具《工作联系函》,拟提前实施股权回购。今年 2 月 5 日,上述设备转让款被用以冲抵诚园绿能的部分股权转让款。而最新公告披露的 9930.943 万元,即为冲抵后剩余的股权回购款。
*ST 宝馨表示,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尽快组织人员收集整理相关案件资料,积极应诉,同时加强与原告及法院的沟通协商,尽量降低对公司的影响。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