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渠道的方式,把村集体财务管理 " 晒 " 在阳光下,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力推动农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标准化、常态化、制度化。
《通知》明确,将按照群众看得懂的原则,制定全市统一模板,实行村级月公开 " 三本账 "。即:财务收支明细账、资产资源交易账、工程项目账,并将组级自有财产纳入公开范围。同时,明确各集体经济组织要在年初公开年度财务计划,年末公开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及年度决算,及时公开土地征占补偿、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且公示留存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确保账本常新、监督常在。
《通知》明确,所有公开内容必须经过三级审核关口。一审由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签字确认,二审由监事会核准,三审由乡镇(街道)复核备案。审核流程完成后,方可对外公开,严禁虚假公开、选择性公开,从机制上保证每一笔账目真实、准确、完整。
《通知》明确,全市实行 " 线下公示 + 线上推送 " 双公开模式。线下在各村固定公开栏和人员聚集处张贴加盖公章的纸质公示资料,设置意见反馈箱,公布乡镇、县区两级监督举报电话;线上则将完整公示照片同步上传至 " 小兰善治——我要看账 " 平台,确保线上线下内容一致,群众动动手指即可在手机上查看每笔收支的用途、经办人和对应发票,真正实现 " 群众点一点、账目全看见 "。
据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通知》以制度创新与数字赋能双轮驱动,旨在推动全市村级财务加速从 " 墙上 " 走到 " 指尖 ",把集体家底亮出来、把资金资产管起来,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记者 张万宏
来源:兰州日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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