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新网,社保缴纳征管趋严。近期不少企业财务及 HR 反映称,收到税务部门通知,发现其单位的社保缴费基数与个税工资不匹配,存在未足额申报缴纳社保费风险,要求尽快自查、调整申报,夯实社保缴费基数。
按照规定,社保缴费基数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 " 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 核定。在此基础上,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基数的 300% 和 60%。如果一名员工的上年月平均收入在此之间,就以实际工资作为基数;如果工资低于或高于该范围,分别按照上限和下限缴费。
但在现实中,用人单位未按员工实际工资缴费的现象相当多见。2024 年 11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就提到,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社平工资 60%)缴费的情况普遍存在。
既往关于社保缴费不实的核实稽查,一是靠职工自己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二是人社和税务部门按照百分之几的比例,每年定期对企业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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