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界(ID:pedaily2012)7 月 29 日消息,雄安基金拟发起设立 2 亿元雄安颠覆性科技创新基金(暂定名,以下简称子基金),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
关于征集雄安颠覆性科技创新基金(暂定名)管理机构的公告
为加速打造新时代创新高地,推进北京(京津冀)国际创新中心雄安节点建设,服务颠覆性科技创新项目在雄安新区落地、转化,雄安基金拟发起设立 2 亿元雄安颠覆性科技创新基金(暂定名,以下简称子基金)。子基金以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颠覆性专项入库、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专项立项及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获奖、全国颠覆性技术创业榜单为重点项目库,筛选与雄安新区相契合的科技创新企业进行支持。为加快基金投资运作,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有关征集要求如下:
一、基本要素
(一)基金名称:雄安颠覆性科技创新基金(暂定名)。
(二)基金规模:2 亿元人民币。
(三)注册地:河北雄安新区。
(四)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
(五)存续期:7 年,投资期 3 年、退出期 4 年,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出并经合伙人大会审议通过后,可延长退出期。原则上,退出期可延长两次,每次不超过 1 年。
(六)雄安创投基金出资比例:不超过子基金总规模的 30%。
(七)投资方向:基金以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颠覆性专项入库、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专项"立项及"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获奖、"全国颠覆性技术创业榜单"为重点项目库,筛选与雄安新区相契合的科技创新企业进行支持。重点聚焦于空天信息和卫星互联网、人工智能、新材料等新区重点发展产业方向的早、中期项目,投资于天使期、早中期科技企业的金额占本基金规模比例不低于 60%。
二、子基金申请条件
(一)资质要求
管理机构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缴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募资能力要求
管理机构应具有较强的募资能力,须完成基金募资,并提供相关单位出资意向函等募集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并核实各出资人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要求。
(三)管理能力要求
管理机构应有较强的基金管理经验,熟悉空天信息和卫星互联网、人工智能、新材料等领域现状和发展趋势,并在以上投资领域具有一定的项目储备;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具有完整的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开展投后管理工作,并为被投企业提供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四)管理团队要求
管理机构应拥有专业和稳定的管理团队,且团队已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至少有 3 名具备 5 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团队承诺团队关键人在基金运作期间不中途退出。
(五)管理业绩要求
管理团队或核心成员股权投资的经营管理规模累计不低于 5 亿元,且拥有较强的行业研究能力,拥有丰富的空天信息和卫星互联网、人工智能、新材料等相关产业领域项目储备资源,核心管理团队人员至少主导过 3 个相关领域成功案例。
(六)运营管理要求
子基金应有明确的投资策略、决策机制、风控措施、退出方式、管理费提取比例和收益分配机制等,有必要的储备项目和首期拟投项目。
(七)投资限制
子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1.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 AAA 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4.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7.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八)出资要求
管理机构原则上应认缴不低于子基金总规模 1%的出资额,并一次性完成出资实缴。
(九)优先遴选条件
社会资本出资比例、募资进度、退出项目平均收益、项目储备情况等内容将作为特别加分项予以重点考虑。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本次征集暂不设截止日期,直至基金设立为止。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请设立子基金的应聘机构,向中国雄安集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交《基金管理人申请表》等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申报纸质材料请按照 A4 纸张格式装订成册密封报送,一式四份 ( 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 ,其中正本必须注明"正本"字样,正、副本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副本可以用复印件。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xajtjjgs@chinaxiongan.cn 和 xcwl202401@163.com。正本、副本材料与电子材料须保持一致,并加盖骑缝章。
联系人:王经理 17701305319、尹经理 18861814234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碳中和大厦 A2 写字楼 8 层
邮编:071800
四、申请说明
(一)应聘机构应当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并提供相关佐证,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机构,将取消其资格。
(二)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本公告仅是一种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将通过形式审查、部门评审、尽职调查等程序最终确定应聘机构。
(四)中国雄安集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上述相关事项拥有解释权。
附件:河北雄安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申报指南
来源:雄安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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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投资界
原文地址:https://news.pedaily.cn/202607/5669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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