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获悉,今年第五期和第六期储蓄国债(凭证式)将于 8 月 10 日至 19 日发行,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
据悉,第五期存储国债期限为 3 年,最大发行额 135 亿元,票面年利率 1.63%;第六期储蓄国债期限为 5 年,最大发行额 165 亿元,票面年利率 1.70%。投资人购买后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加计利息。由于本期发行的国债为凭证式,仅限银行柜台购买,手机银行无法认购,市民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当地国债承销银行网点柜台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单一个人国债账户购买单期储蓄国债金额不得超过 50 万元,发行期内不得提前兑取,发行期结束后可提前兑取。如需提前兑取,只能通过承销团成员营业网点柜面办理,按相关规定计付利息,并收取手续费。
若提前兑取两期国债,利息按投资者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付,即:两期国债从购买之日起持有期限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 1 年的按年利率 0.35% 计付利息,满 1 年不满 2 年的按年利率 0.40% 计付利息,满 2 年不满 3 年的按年利率 1.12% 计付利息;持有第六期国债满 3 年不满 4 年的按年利率 1.52% 计付利息,满 4 年不满 5 年的按年利率 1.63% 计付利息。
记者 薛晓霞
来源:兰州日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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