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吉林 2023-12-04
长春刚刚曝光!多车被罚!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第十周 11 月 28 日— 12 月 4 日)

年初以来,长春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开展了贯穿全年的 " 雷霆 2023" 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非法营运,网约车平台违规派单,出租车拒载、索要高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自 8 月份起,出租汽车行业(巡游 + 网约)服务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开始,现面向社会公布第十周 11 月 28 日— 12 月 4 日部分典型案例,希望广大从业者能够高度重视,引以为戒。

一、梅州蜂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吉 A77J2U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湖南玖玖华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车号吉 AD03181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山东拼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吉 AF55895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天津华时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吉 B87FA2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给予行政处罚。

五、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吉 A773MP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给予行政处罚。

六、吉 AD0826 号出租车驾驶员王某,未按照合理的路线行驶,故意绕行,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处罚。

七、吉 A32A8M 号私家车驾驶员李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给予行政处罚。

八、吉 AQ8H95 号私家车驾驶员徐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给予行政处罚。

九、蒙 A430HG 号私家车驾驶员沈某,未取得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处罚。

十、吉 EUR902 号私家车驾驶员刘某,未取得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处罚。

请广大从业者守规运营、文明驾驶,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特别是加强对网约车平台违规派单行为的处罚。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出行请选乘正规车辆,乘坐出租车如遇到拒载、索要高价、绕路、甩客、服务质量差等情况,请保存好视频证据,及时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 12328 投诉,我们将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并反馈。

来源:城市晚报

编辑:王奇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相关标签

网约车 长春 山东 梅州 天津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