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 4 月 1 日讯 今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 300 万元。罚单显示,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未按规定进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未按工程进度发放贷款;贷款管理不尽职,向首付款虚假且未竣工验收的商用房发放贷款;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被挪作项目投资款;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被挪作开立存单和定期存款;虚增存贷款;与准入名单外的交易对手开展同业业务;违规保管有签章的空白合同。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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