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 5 月 13 日电 易成新能 5 月 13 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 5 月 10 日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经查,河南证监局发现易成新能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子公司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开封炭素 )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披露不准确。2024 年 4 月,公司公告对开封炭素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更正。公司更正前披露的开封炭素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不准确,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监会令第 182 号 ) 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是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3 年 11 月,河南中豫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子公司开封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全钒液流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 4.04 亿元。上述设备实际购买方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及时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监会令第 182 号 ) 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规定。
三是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易成新能 2023 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 2023 年度报告信息相比存在较大差异,盈亏方向发生变化。公司 2023 年度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监会令第 182 号 ) 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王安乐、时任总经理曹德彧、董事会秘书常兴华、财务总监王尚锋、时任财务总监杨帆对公司违规行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易成新能及王安乐、曹德彧、常兴华、王尚锋、杨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易成新能产业布局涵盖 " 光伏、储能及碳材料产业 "。涉及新能源行业主要业务有:高效单晶硅电池片、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运营、锂离子电池的生产与销售和全钒液流储能电站开发建设运营;涉及新材料行业主要业务有:超高功率石墨电极、负极材料的生产与销售。
业绩方面,易成新能 2024 年一季度实现营收 8.85 亿元,同比下降 58.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987 万,同比下降 247.79%。
二级市场上,易成新能 5 月 13 日收跌 2.35% 报 4.16 元 / 股,总市值 91 亿元。 ( 中新经纬 APP )
作者:万可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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