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 05-15
易成新能:李青青、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多人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河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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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5 月 14 日易成新能公开信息显示,李青青、亚太 ( 集团 ) 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王松超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河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 , 你所在执行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易成新能 ) 子公司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开封炭素 )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审核项目中 , 未作出恰当的职业判断 , 未能对开封炭素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发表恰当的审核意见 ,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业务以外的鉴证业务》第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 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监会令第 182 号 ) 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对你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松超、李青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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