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汽车 " 以旧换新 " 可获补贴 1 万元】据微信号 " 江西发布 "24 日消息,江西省商务厅等 15 部门制定《江西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明确,自 4 月 24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者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 ( 含当日 ) 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者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 1 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 7000 元。 ( 中新经纬 APP )
作者:张澍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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