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 06-14
罗欣药业信披违规被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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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 6 月 14 日电 14 日晚间,罗欣药业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关于对刘振腾、刘保起、陈娴、韩风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山东证监局表示,前期对罗欣药业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罗欣药业存在营业收入金额披露不准确。公司对收入确认政策执行不一致,未对可能发生的退货或调价情况进行合理估计,导致 2021 年年报,2022 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营业收入金额披露不准确。

部分重要合同条款披露不完整。2022 年 9 月,公司与相关主体签署了《关于山东罗欣医药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之重组协议》,该协议约定了山东罗欣医药现代物流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额及毛利率水平,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但公司未披露相关条款。

部分关联交易未审议未披露。2022 年度公司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山东罗欣实业有限公司支付款项 6491.74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年末净资产的 1.37%,公司未对该关联交易履行决策程序也未予以披露。

山东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决定对罗欣药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公司应认真汲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做好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工作,并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 30 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此外,山东证监局表示,《责令改正决定书》涉及的违规行为发生时,刘振腾作为公司董事长、刘保起作为公司总经理,陈娴作为公司财务总监,韩风生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罗欣药业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相关责任人应认真汲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忠实勤勉履行工作职责,并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 30 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公开资料显示,罗欣药业主要从事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聚焦于消化、呼吸、抗肿瘤等优势领域。截至 2023 年末,公司上市了 150 余个品种,300 多个品规的产品。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保起、刘振腾。

业绩方面,2024 年一季度,罗欣药业营业收入 6.89 亿元,同比增 3.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3666.16 万元。

二级市场上,截至 6 月 14 日收盘,罗欣药业报 4.26 元 / 股,公司总市值 46 亿元。 ( 中新经纬 APP )

作者:陈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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