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胡永新)6 月 17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友太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开立独立的保险佣金收取账户,被警告并处罚款 5000 元。时任友太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业务经理杨春霞对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开立独立的保险佣金收取账户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 5000 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 胡永新)6 月 17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友太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开立独立的保险佣金收取账户,被警告并处罚款 5000 元。时任友太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业务经理杨春霞对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开立独立的保险佣金收取账户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 5000 元。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