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世汽车 06-18
总额5000万元,沈阳发放汽车消费补贴,可叠加国家以旧换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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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18 日消息,据沈阳晚报公众号显示,沈阳市政府决定自 即日起(6 月 18 日)至 6 月 30 日发放 5000 万元汽车消费补贴。

图片来源:沈阳晚报公众号截图

具体来看,本次补贴的发放对象为面向在沈阳市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的,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发放。

申报条件为:(一)个人消费者在沈阳市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 7 万元及以上乘用车、微型或轻型货车(含新能源车、混合动力车),不包括营运车辆和二手车。

(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日期须在 2024 年 6 月 18 日(含)-6 月 30 日(含)之间。

(三)按要求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人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后可获得补贴。

(四)机动车登记上牌地域不受限制。

(五)汽车促消费活动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可享受一次购车补贴。

本次补贴以 " 云闪付 "APP 红包的形式发放,按购车发票金额分为 3 档,具体标准如下:

一档购买新燃油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 7 万元(含)-15 万元(不含)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 2000 元。

二档购买新燃油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 15 万元(含)-25 万元(不含)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 3000 元。

三档购买新燃油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 25 万元(含)以上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 4000 元。

另外,需注意的是,购买新能源汽车在上述各档基础上增加发放 1000 元。此外,本次购车补贴与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或沈阳市汽车更新消费补贴可以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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