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道 06-21
2.17亿合作纠纷案 超讯通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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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笔道 6 月 21 日消息,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超讯通信 ")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近期收到的《民事判决书》内容,涉及与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兰州科文旅 ")的诉讼案件。超讯通信在此案中的诉讼地位为原告,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 217,738,805.56 元。

案件起因是兰州科文旅未按期归还超讯通信的合作意向金。超讯通信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新收到的《民事判决书》,法院一审判决超讯通信胜诉,要求兰州科文旅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超讯通信偿还本金及资金占用费,并支付诉讼相关费用。

超讯通信主要从事通信技术服务,包括通信网络建设、维护和优化等服务。

公司在公告中指出,本次诉讼涉及的合作意向金是由公司控股股东梁建华先生的关联方广州粒子微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根据与梁建华先生签订的《借款协议》,超讯通信将在收回合作意向金及资金占用费后,再向梁建华先生偿还相应借款本金及利息。

公司预计,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若兰州科文旅逾期未履行给付义务,超讯通信将考虑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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