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刘治颖 6 月 21 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宁波分中心因外包合作机构管理薄弱;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罚款合计 70 万元。
同时,王秀芳(时任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宁波分中心风险室经理)对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宁波分中心外包合作机构管理薄弱的违法违规问题承担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
吴欢欢(时任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小微客户经理)对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员工与资金中介存在异常资金往来问题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
据查,民生银行成立于 1996-02-07,法定代表人为高迎欣,注册资本为 437.82 亿元,经营范围包含: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等。该公司大股东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 18.92%。
业绩方面,2023 年,民生银行实现营业收入 1408.17 亿元,同比减少 1.16%;归属于该行股东的净利润 358.23 亿元,同比增加 1.57%;基本每股收益为 0.72 元。
相关公司:民生银行 hk0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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