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6 月 26 日,天地源发布了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结果的公告。
今年 2 月 22 日,天地源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天地源,收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传票》[ ( 2024 ) 津 0103 民初 1721 号]]及《民事起诉状》。
原告傅书涵、单国杰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请求判决被告一长枫建设给付二原告工程款及违约金 88,739,288.16 元;请求判决被告二天津天地源唐城,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二原告承担责任;请求判决被告三天津天地源,对第二项诉讼请求中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 月 23 日,天津天地源收到河西区法院《民事裁定书》[ ( 2024 ) 津 0103 民初 1721 号]],裁定:驳回原告傅书涵、单国杰的起诉。
6 月 6 日,天津天地源收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传票》[ ( 2024 ) 津 02 民终 6526 号]]及《上诉状》。原告认为一审裁定基本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依法撤销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24)津 0103 民初 172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指令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进行实体审理
6 月 25 日,天津天地源收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 2024 ) 津 02 民终 6526 号 ) ],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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