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7 月 2 日,万科企业公告,为满足经营需要,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交通银行 ) 申请贷款,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通过将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质押或项目资产抵押等方式为相关贷款提供担保,此外部分控股子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和公司一起承担还款义务。
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授信总协议,获得人民币 57.36 亿元的授信额度。其中,公司作为主债务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中联明珠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中联明珠 ) 等 20 家项目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分别从交通银行共计贷款人民币 57.36 亿元,期限均为 15 年,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通过将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质押或项目资产抵押等方式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作为主债务人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扬子江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扬子江 ) 等 3 个项目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分别从交通银行共计贷款人民币 9.45 亿元,期限为 15 年,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通过将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质押或项目资产抵押等方式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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