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8 月 16 日,阜阳兴达盛发展有限公司公告,公司近期收到《执行通知书》,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公司对相关支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阜阳市中院已将阜阳市颍东区住建局和公司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4)皖 12 执 110 号,执行标的 161,233,133.95 元。阜阳市颍东区住建局拟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剩余工程款欠款的支付,具体情况如下:
阜阳兴达盛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阜阳市颍东区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主要从事颍东区内的土地开发整理、基础设施及安置房建设,同时还从事货物销售、租赁、汽车出租等业务。阜阳市颍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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