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8 月 16 日,广西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公司收到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公司存在债券募集资金转借他人、未按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不规范、未如实准确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及时披露信披负责人变更情况等违规行为。
根据 21 柳建债、21 柳城债、22 柳城债和 23 柳城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券。2021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 月期间,发行人将 21 柳城债、22 柳城债和 23 柳城债的部分募集资金划转至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使用,涉及金额分别为 7.22 亿元、5.46 亿元和 9 亿元,分别占相关债券发行金额的 66%、51% 和 99%。
故上交所作出以下纪律处分决定:公司、两位时任董事长吴运远和唐懿、时任总经理唐志华、吴明、彭尔年予以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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