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8 月 29 日,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 ( 集团 ) 有限责任公司公告,为推动房产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根据公司与扬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签订的《不动产转移协议》,公司将文昌中路 565 号、扬子江中路 738 号、维扬路 268 号 3 处不动产无偿划转至扬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
此次无偿划转导致公司单次合并口径净资产减少 1.53 亿元,占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0.21%;24 个月内累计合并口径净资产减少 12.35 亿元,占以首次导致净资产减少行为发生时对应的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2.02%。该事项已完成相关手续,未触发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条件,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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