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瑞)近日,有媒体报道了山东省梁山县 16 岁男孩订婚给同龄女孩 38 万元彩礼,后因女方原因退婚,却遭遇女方拒不退还彩礼一事,引发网友热议。此后,男方母亲为了讨要彩礼,连续 7 日和多人到女方经营的火锅店门前大喊 " 还我彩礼钱 ",最终被警方以 " 扰乱公共秩序 " 行政拘留 7 日。这一处罚决定,让一些网友难以接受:明明是 " 受害方 ",为了维权竟然还被拘留,这样的行政处罚合理合法吗?对此,现代快报记者咨询了律师,看看专业人士怎么说。
退婚后 38 万彩礼难要回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从今年 8 月 22 日开始,一女子陆续通过网络平台投诉,称自己系山东梁山人,为其子娶妻,向女方支付了 38 万元彩礼,并按对方要求购买了 " 四金 "、苹果手机,并支付了改口费等,先后共花费 44 万元。后来,因女方要求买房买车双方谈崩,导致退婚,女方却拒不退还彩礼钱。为此,双方闹上法庭,媒体报道视频中展示的《梁山县法院民事调解书》显示,7 月 8 日梁山县法院立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协议,女方法院调解当天退 2 万元,于 8 月 18 日、9 月 18 日、10 月 18 日先后分三次共返款彩礼款 32 万元。若女方不按时履行上述协议,男方有权按照彩礼总额 38 万元申请强制执行;男方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然而,到了 8 月 18 日指定退款时,女方并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约定数返款。8 月 20 日,男方母亲叫了好多人,一起前往女方经营的火锅店,在门前举 " 拒绝天价彩礼 " 的牌子 " 讨说法 "。
举牌子讨说法遭警方 7 日行政拘留
据男方亲属称,由于此事引发很大关注,当地县委相关单位、派出所均到场来协调问题。8 月 28 日,男方和女方被有关部门叫去调解,法院等部门先后介入,均未成功调解。8 月 29 日,男方母亲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梁山县公安局凤凰山派出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7 日的处罚。8 月 30 日,男方家属称,女方通过警方,向男方退回了 31 万元彩礼,加上此前退还的 2 万元,共退还 33 万元。
明明是讨要彩礼的 " 受害方 ",为何维权却遭遇行政处罚?现代快报记者仔细查看了当地警方立案告知书和女方通过视频账号发布的警方案件办理结果获悉,男方母亲连日且和多人到女方门前举牌维权后,女方认为对方涉嫌寻衅滋事报警。8 月 22 日梁山县公安局凤凰山派出所对此事立案处理。8 月 29 日,该案办结结果显示,警方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男方母亲行政拘留 7 日的行政处罚,案由为 "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
维护自身权益也要合理合法
那么,警方这一行政处罚行为合理吗?对此,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贺诗岚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男方母亲的行为虽然出于追回彩礼这一目的,但是主张权利也需要采取正当手段,女方未如约返还彩礼,男方可以就《民事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男方母亲并未这么做,而是和多人连续 7 日前往女方经营的火锅店,通过举牌高喊的方式,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确对公共秩序造成一定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 7 日的处罚决定,可能是基于其母亲行为对公共秩序的扰乱程度来判断的,结合现有案情来看,该行政处罚并无明显不当。当然,如果男方母亲的行为并未达到扰乱公共秩序的程度,或者有其他可以减轻处罚的情形,那么在申请行政复议后,公安机关也可能调整处罚决定。
" 女方在到期未按照调解协议返还彩礼时,男方应当持调解书前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便自行前往讨要,也应该注意通过合理的方式。" 北京市尚公(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魏伟也认为,这一事件中,男方母亲通过纠集多人到女方店门前大喊的方式讨要彩礼,且连续多日,引发大量市民围观,警方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无不可。最终,男方在警方的协调下也拿到了返还的彩礼。需要提醒的是,维权方式有很多种,但一定要合理合法,切不可为了自身的利益侵犯他人权益,扰乱公共秩序,最终损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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