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9 月 19 日,江苏国信发布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 ( 简称 " 新海发电 " ) 拟与江苏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简称 " 新能投资 " ) 、连云港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简称 " 连云港能源集团 " ) 、连云港金海环保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简称 " 金海环保 " ) 合资成立江苏新能青口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简称 " 青口新能 " ) ,投资建设连云港青口盐场渔光一体化发电项目。
合资公司青口新能注册资本 2.46 亿元,其中新海发电认缴出资 2460 万元,出资比例 10%;新能投资认缴出资 1.25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51%;连云港能源集团认缴出资 738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金海环保认缴出资 2214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新能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新能投资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投资青口新能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称,新海发电参股连云港青口盐场渔光一体化发电项目有利于推进公司业务转型发展,为公司能源发展集聚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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