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 | 肖文竹 编 | 深海
10 月 15 日,仁智股份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
仁智股份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 深圳中院 ")送达的 177 名投资者对于公司涉及投资者诉讼案件的《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深圳中院将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和 20 日对上述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原告:朱 * 其等 177 名投资者;被告:仁智股份。其中 111 个案件另有被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5 个案件另有被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陈昊旻、金环。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 177 名投资者损失共计 1774.29 万元;(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民事起诉状》陈述的事实和理由:被告仁智股份系发行 A 股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 002629。2020 年 9 月 21 日,仁智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该决定书,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行为。朱 * 其等 177 名投资者以公司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向深圳中院提起诉讼。
仁智股份称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投资者诉讼案涉及 200 名投资者,涉案金额合计 2673.9 万元(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其中:176 名投资者收到一审传票,待开庭,涉案金额为 1773.29 万元;1 名投资者撤回起诉后重新提起上诉,涉案金额为 1 万元;12 名投资者一审已判决,驳回原告所有诉讼请求,已生效,涉案金额为 402.3 万元;8 名投资者,一审已判决,公司已提起上诉,二审待开庭,涉案金额为 181.89 万元;其余 3 名投资者撤回起诉,涉案金额为 315.42 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仁智股份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浙江局 ")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 [ 2024 ] 23 号)(以下简称 "《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仁智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与鸿博中益、润合新材料、壹品新能源的关联关系情况及关联交易,也未在 2020 年半年报、2020 年年报、2021 年半年报中披露。
综合考虑前述关联交易发生额,关联交易已停止开展等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浙江证监局拟决定:一、对仁智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400 万元罚款;二、对陈泽虹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三、对温志平给予警告,并处以 70 万元罚款;四、对陈曦给予警告,并处以 70 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 2020 年 8 月 28 日至 2024 年 3 月 25 日期间买入,且在 2024 年 3 月 25 日收盘持有仁智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 " 雷助吧 "(雷助码:66)参与维权,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仁智股份成立于 2006 年,仁智股份成员,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是一家以从事专业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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