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昨天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caijing1.html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本院对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崇宁路 50 号,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电话:0510-82226888

被执行人:江苏天硕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宜兴市周铁镇周铁村(竺西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盛冠平,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陆乾,男,汉族,1964 年 11 月 5 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 32022319641105****,住江苏省宜兴市周铁镇彭干村。

被执行人马燕峰,男,汉族,1976 年 4 月 20 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 32031119760420****,住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山二村。

被执行人陆寅鹏,男,汉族,1987 年 1 月 14 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 32028219870114****,住江苏省宜兴市周铁镇彭干村。

被执行人马燕群,女,汉族,1975 年 1 月 1 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 32022319750101****,住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山一村。

执行标的:100422694.49 及违约金等

悬赏期限:一年(自 2024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

悬赏金额:根据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 30%

领取条件: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

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来源: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相关标签

无锡市 最高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