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2 月 17 日,宝龙地产公告,寻求法院批准该计划的呈请已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聆讯,而根据法院作出的命令 ( 批准令 ) ,该计划已获批准。批准令已于同日送交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
诚如说明陈述所载,该计划将于达成所有计划条件后生效,即: ( a ) 亲身 ( 包括由公司授权代表 ) 或由受委代表出席各计划会议及投票的大多数计划债权人 ( 占亲身 ( 包括由公司授权代表 ) 或由受委代表出席各计划会议及投票的计划债权人的投票计划债权总值至少 75% ) 批准该计划 ( 不论有否修订 ) ; ( b ) 法院批准该计划 ( 不论有否修订 ) ; ( c ) 向公司注册处处长呈交批准令的盖印副本;及 ( d ) 相关各方正式签立承诺契据。
本公司欣然宣布,于本公布日期,所有计划条件均已达成,而计划生效日期已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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