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 2 月 5 日消息,据报道,自 2 月 5 日起,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执行新的征收标准,相比调整前的标准,每个航段上调 20 元或 10 元,这是今年以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首次调整。
800 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 20 元调整为 40 元;800 公里及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 10 元调整为 20 元。
多家航司提醒,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执行新征收标准后,旅客在今年 2 月 5 日之前购买的 2 月 5 日及之后的出行航班客票,在 2 月 5 日及之后进行自愿变更的话,燃油附加费不受影响。
并且根据相关规定,婴儿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对于包括无成人陪伴儿童在内的儿童旅客、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旅客,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实行减半收取。
据了解,由于目前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征收,采取的是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因此,燃油价格的变动直接影响航司征收燃油附加费的标准。
根据发改委相关条例规定,只有当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 5000 元时,空运输企业才可按照联动机制规定收取燃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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