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 | 林宜采 编 | 深海
3 月 7 日,东尼电子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告显示,东尼电子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新芳所持有本公司的 410 万股股份被质押。质押起始日是 2025 年 3 月 6 日,质押到期日是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质权人是柯文香,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5.4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76%,质押融资资金用途是质押担保。
公司控股股东沈新芳、沈晓宇没有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到期(含半年内到期部分)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3840.75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33.7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6.52%,对应融资余额为 1.91 亿元。具体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
公司控股股东沈新芳、沈晓宇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东尼电子称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存在控股股东需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解质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2024 年 1 月 5 日盘后,东尼电子披露,公司子公司东尼半导体与下游客户 T 签订的合同,2023 年交付计划未能完成。
2 月 27 日,东尼电子发布上交所关于对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4〕0057 号)。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2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东尼电子及时任董事长沈新芳、总经理沈晓宇、董事会秘书翁鑫怡予以监管警示。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 :因交易已无法如期完成,但东尼电子却没有及时披露实情,而是尽力隐瞒,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正确判断。凡是在 2023 年 6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 月 5 日买入过,并在 2023 年 1 月 5 日收盘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参加免费报名关注公号 " 雷助吧 " ( 雷助码:88 ) 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东尼电子成立于 2008 年,东尼电子成员,位于浙江省湖州市,是一家以从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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