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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 | 宛初纸尿裤被曝现黑色“异物”,生产商曾因假冒合格产品被罚

山东商报 山东财经头条
2025年03月18日 09:17
近日,央视“3·15”晚会曝光山东济宁梁山县一纸制品公司将卫生巾和纸尿裤的残次料收购后,进行翻新并“二次销售”,这一事件再度引发公众对母婴用品质量安全的高度关注。
今年2月初,山东商报“天天3·15”消费者维权站就曾接到济南市民张女士的投诉。张女士反映,在抖音平台“宛初官方旗舰店”购买的“宛初极光系列婴儿纸尿裤”中发现了黑色“异物”,经多次与品牌方沟通协商,双方仍未就赔偿方案达成一致。
初次协商被告知“赔偿5元”
“我家孩子使用宛初纸尿裤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没想到这次会出现‘异物’,万一携带细菌或其他物质导致孩子生病,作为消费者该不该找品牌维权呢。”张女士告诉记者,出现“异物”的宛初纸尿裤购买于2024年12月,货号为VC-JGNK04-XL36。从张女士向记者提供的照片来看,在这片纸尿裤的前侧内里处,即首层无纺布的下方,隐藏着一块明显的黑色“异物”,但通过肉眼并不能判断“异物”的具体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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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黑色“异物”的纸尿裤生产商为福建巨森(消费者张女士供图)

发现产品可能存在质量问题后,张女士第一时间联系了宛初官方旗舰店的工作人员。“品牌首次给出的解决方案是要求我扔掉带有‘异物’的纸尿裤,并赔偿5元,从始至终,宛初都没有要求我寄回产品进行检测。”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张女士并不满意。“产品中出现了不该出现的东西,就应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轻飘飘的‘赔偿5元’,无疑是对产品质量问题的轻视和对消费者的侮辱。” 
面对张女士的质疑,该旗舰店工作人员表示纸尿裤都是消毒后发出,不会出现这种问题。张女士告诉记者,经过多轮沟通,宛初官方旗舰店最终表示只能将出现“异物”的整箱纸尿裤退货退款,合计73.9元。
了解情况后,记者尝试与宛初官方旗舰店进行沟通,但该旗舰店客服表示:“不方便提供联系方式,消费者若不满意售后方案,可联系购买平台客服公正处理。”随后,记者分别于2月、3月多次联系抖音官方客服反映采访诉求,均未能得到相关回应。
调查过程中,记者也多次致电“宛初极光纸尿裤”生产商福建巨森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简称“福建巨森”)在天眼查预留的联系方式,但该号码始终处于停机或关机状态。
据了解,截至发稿前,双方仍未就赔偿方案达成一致。
生产商曾因冒充合格产品被罚
天眼查公开资料显示,福建巨森卫生用品有限公司2017年成立于福建省泉州市,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际控制人为谢拥军,是一家以从事医药制造业为主的企业,经营业务主要包括:卫生用品(卫生巾、尿裤、尿垫、湿巾)、医用防护口罩、非医用日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等的生产制造以及批发、零售等。
记者关注到,2018年8月,福建巨森曾因“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磁灶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处以行政处罚184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1204元;2019年4月,该企业又因“违反其他违法行为”被监管部门处以3800元行政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9月,曾有消费者在小红书平台反映,使用甲醛测试仪检测“黑宛初”纸尿裤时发现甲醛超标的情况。据悉,该产品生产商同为福建巨森。
而作为消费者,若购买的商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应该如何界定赔偿标准呢?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2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非食品类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后,消费者可要求经营者履行退货、更换或修理义务,且经营者应承担必要费用(如运费、检测费等);若经营者故意隐瞒缺陷、虚假宣传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可主张退还商品价款,并额外赔偿商品价款的三倍(不足500元按500元赔偿)。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杜姿霖
实习生 潘云博
编辑 柚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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