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 03-20
长沙县买房可7天无理由退订,适用所有在售新建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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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19 日,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落实购房订金保护期的通知》,要求房企实施购房 "7 天无理由退订 " 承诺。长沙县同步发布了 " 现房楼盘名单 "。

政策发布之后,有市民提出疑问," 适用的房源仅限于现房还是所有商品房呢 "?3 月 20 日,潇湘晨报辣椒财经记者从长沙县住建局相关人士处获悉," 适用的房源为所有在售新建商品房 "。

位于长沙县和顺府项目的一名销售人员向记者表示," 昨天我们就收到了通知,要求开发商无条件执行 "。

长沙县发布的文件规定,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的 7 个自然日内,可无理由申请退还订金;超过 7 天,订金将自动转为定金。相关条款须明确写入认购书,确保执行透明。这一政策直击房屋交易中长期存在的 " 定金与订金混淆 " 痛点,通过设置 " 冷静期 ",有效缓解购房者的资金安全焦虑。

克而瑞湖南区域分析认为,此政策为房地产市场注入了强心剂,进一步规范了行业行为。它促使房地产企业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向 " 质量驱动 " 转型。在有 " 无理由退订 " 服务的情况下,企业只有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才能吸引购房者,减少退订情况的发生,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长沙县从今年开始将 " 无理由退订 " 服务推广至全县范围,形成更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障体系。

潇湘晨报辣椒财经记者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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