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陕西 03-28
3月31日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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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 6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 2025 年 3 月 31 日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规范住院预交金管理

20 世纪 80 年代,国家相继建立了住院预交金制度和门诊预交金制度。当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健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预交金的相关作用逐步减弱。《通知》要求,2025 年 3 月 31 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同时,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个人自付平均水平,自 2025 年 6 月 30 日起执行

提高住院费用结算效率。原则上,医疗机构要在患者出院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住院费用结算,逐步实现 24 小时内结算。探索推行 " 一站式结算 "" 床旁结算 "" 线上结算 " 等便民措施。

严格执行现有政策明确的脱贫人口 " 先诊疗后付费 " 举措。同时鼓励医疗机构依托个人征信体系,探索信用就医。

通知适用于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军队主办的医疗卫生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来源 / 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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