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纪委监委 3 月 31 日消息,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营造浓厚氛围,河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 6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其中包括:宁陵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长,县政府原副县长王东霞搞劳民伤财的 " 形象工程 " 问题。
王东霞(资料图)
通报称,2019 年至 2021 年,王东霞任柘城县胡襄镇党委书记期间,为应付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检查,花费财政资金 249.62 万元打造 " 经典观摩路线 ",对沿线 21 个行政村共计 40 多万平方米墙体喷漆刷白。王东霞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024 年 9 月,商丘市纪委监委曾通报:2019 年至 2021 年,王东霞任柘城县胡襄镇党委书记期间,为应付上级 " 人居环境治理 " 工作检查,对沿线多个行政村墙体喷漆刷白,花费大额财政资金。
公开简历显示,王东霞,女,汉族,1975 年 9 月生,河南柘城人,1993 年 10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 年 8 月参加工作,河南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她曾任柘城县马集乡乡长、马集乡党委书记,2016 年任胡襄镇党委书记,2021 年任柘城县审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后任宁陵县副县长,宁陵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2024 年 6 月 24 日消息,王东霞被查;2024 年 9 月 2 日消息,王东霞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王东霞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封建迷信活动;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 " 形象工程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违背组织原则,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损害群众利益,违规收取费用;毫无纪法底线,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巨额公共财物。
王东霞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商丘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商丘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东霞开除党籍处分;由商丘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宁陵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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