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8 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 " 即买即退 " 服务措施的公告》,对离境退税 " 即买即退 " 的主要内容、办理流程和施行时间作出明确规定,将该项服务措施从多地试点推广至全国。
" 即买即退 " 作为一项便利服务举措,是 " 离境退税 " 政策的升级优化,旨在为境外旅客提供更加便捷、多样化的退税选择。该举措前期先后在上海、北京、广东、四川、浙江、深圳等地开展试点。
" ‘即买即退’政策试点以来,整体运行平稳,受到广大境外旅客的欢迎,现已具备全国推广的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与传统离境退税的办理流程相比,‘即买即退’最大的特色和亮点在于,将退税环节提前,境外旅客在购物环节就能拿到退税款,更加直观地感受到退税带来的实惠,有利于旅客在购物现场领取退税款用于再消费。"
《公告》指出,境外旅客在 " 即买即退 " 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办理信用卡预授权后,即可在现场领取等额退税款;旅客离境时,海关核验旅客身份和退税物品;退税代理机构审核购物退税信息无误后,当即解除信用卡预授权担保,并办结离境退税事项。
《公告》还明确,有意愿提供 " 即买即退 " 服务的退税商店,在与本地退税代理机构商谈一致后,即可成为 " 即买即退 " 商店。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李旭红认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这一服务举措,既有助于提升我国旅游业服务水平,打造 " 友好、高效、便捷 " 的旅游环境,又进一步激发境外旅客入境消费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
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同志表示,税务部门将加强相关政策的解读和辅导,持续升级完善系统功能,优化退税办理流程,积极助力吸引境外旅客来华消费,充分释放入境旅游消费潜力。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人民网
编辑 周欢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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