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4 月 10 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811.SH,下称 "*ST 东方 " 或 " 东方集团 ")发布的公告显示,近日该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因信用证纠纷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东方集团、张宏伟等提起 4 起诉讼,涉及总金额 10.3 亿元及罚息等。
目前,北京金融法院已受理 4 起诉讼案件,均处于一审未开庭阶段。4 起诉讼案涉及未结清的借款本金分别为 2.9 亿元、2.9 亿元、1.8 亿元、2.7 亿元。
( 图表来自东方集团公告,单位为万元 )
其中,624 号案涉及 2023 年 8 月签订的 2.9 亿元《国内信用证融资主协议》。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具的付款保证文件,有一定期限,常用于国际贸易,通过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
2023 年 8 月 1 日,信用证到期后,东方集团未能支付应付款项,导致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对外垫付款项。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要求东方集团立即偿还相关费用,并要求张宏伟与相关担保企业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625 号案、626 号案则分别针对 2.9 亿元和 1.8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展期后的违约问题,涉及借款方东方集团,以及张宏伟、哈尔滨市元宝山陵园经营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担保方。
627 号案涉及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追讨 2.7 亿元贷款,并要求支付相应欠付的期内利息、罚息和复利。
与此同时,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对东方集团财务公司股权质押资产优先受偿。
在公告中,*ST 东方提及,该公司股票在 2025 年 4 月 9 日的收盘价为 0.41 元 / 股,已连续 17 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 1 元,即使后续 3 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日)连续涨停,也将因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 1 元而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也就是说,*ST 东方强制退市已成定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第二款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该公司股票最后交易日为 2025 年 4 月 14 日。
2025 年 2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通报了东方集团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初步查明,东方集团披露的 2020 年至 2023 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
2025 年 3 月 14 日晚间,民生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董事会收到张宏伟先生的辞职函。因个人身体原因,张宏伟先生申请辞去该行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当时,民生银行在公告中对于张宏伟履职董事所做的工作还表示了感谢。
目前,东方集团仍为其十大股东之一。民生银行年报显示,截至 2024 年末,东方集团持有 12.80 亿股,其中 12.73 亿股处于质押状态,1.17 亿股处于冻结状态;东方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在民生银行的贷款余额为 76.94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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