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 ( 600057.SH ) 公告称,公司拟回购不低于 1 亿股,不超过 1.5 亿股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8.85 元 / 股,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用途为实施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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