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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男和两女“办婚礼”?律师:可能构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面临5到10日拘留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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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潇湘晨报

实习记者 | 史继超

4 月 16 日有网友发文称,贵州毕节市有一位男士和两位女士结婚,图片中,一位身穿西装的男士与两位身穿婚纱的女士相互搀扶,并发布结婚请帖,请帖显示结婚日期为 4 月 19 日,请帖上显示的结婚对象确实为一男两女,有网友认为这一行为涉嫌重婚罪。

△有网友称贵州一男士与两位女士结婚。图 / 网络截图

4 月 17 日上午,记者数次拨打该宴会中心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清楚这件事,可以帮忙询问。但截至发稿前,记者始终未拨通该电话。据知情人消息称,该宴会中心已经发文澄清,并取消了此次婚礼,但记者未在该宴会中心的官方账号看到相关内容。

△记者未在该宴会中心官方账号看到情况说明。图 / 网络截图

负责婚姻登记的七星关区民政局 17 日上午回应记者:" 没有听说过这件事,也没有人举报过。"

记者随后电话联系该宴会厅所属的毕节市七星关分局碧阳派出所,该派出所工作人员称不太了解这件事,建议向上级部门毕节市七星关派出所咨询。七星关派出所回应,此事需联系派出所宣传部,但截至发稿前,记者同样未拨通该部门电话。

新京报我们视频称,该事件系男子 " 闹着玩 ",并且经当地警方劝导三人婚礼计划已被取消。

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嵘林律师认为,从法律视角看,争议焦点集中,是否构成重婚罪,以及发布婚礼信息是否涉嫌寻衅滋事:" 根据《刑法》第 258 条,重婚罪分为两类情形,包括法律重婚:已登记结婚者再次与他人登记结婚;事实重婚:已婚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明知他人已婚仍以夫妻名义同居。因此,若未登记结婚且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仅举办婚礼不构成刑事犯罪;若存在长期同居、共同财产管理、对外宣称夫妻关系:可能被认定为事实重婚,最高可判处 2 年有期徒刑。

此外,《民法典》第 8 条明确规定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本案中若‘三人婚礼’系摆拍,虽然没有直接违法,但其对传统婚姻伦理的冲击可能产生负面社会示范效应,当事人可能面临社会舆论谴责与职业声誉受损等后果。"

张嵘林还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26 条规定,寻衅滋事需满足:主观恶意为故意制造社会对立或扰乱公共秩序;客观后果是引发公共秩序混乱或恶劣社会影响。

因此,本案中若婚礼信息为虚构,且传播后导致社会秩序混乱(如引发群体聚集、误导公众认知),可能构成 " 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 ",面临 5-10 日拘留及罚款。

△知情人士发布该男士与两位女士的视频。图 / 网络

" ‘法无禁止即可为’不适用于婚姻关系领域,因我国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公众在追求个体自由的同时,需以法律为框架、以公序良俗为指引。" 张嵘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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