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4 月 22 日,国浩集团发布公告,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国浩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国浩房地产 ")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 G uocoLand ( Singapore ) Pte. Ltd.(以下简称 "GLS")与 Intrepid Investments Pte. Ltd.(以下简称 "Intrepid")及中建地产(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建地产 ")签订合资协议,共同开发位于新加坡 Tengah Garden Avenue 的地块项目。此项目还涉及为承担该项目而成立的两家合资公司—— Tengah Garden Development Pte. Ltd.(以下简称 "TG Residential")和 TGA Development Pte. Ltd.(以下简称 "TG Commercial")。
根据合资协议,各方将按照 GLS(20%)、Intrepid(60%)及中建地产(20%)的协定合资比例发展该物业。该地块是通过投标以 6.75 亿新加坡元(约合 40.11525 亿港元)从中标新加坡市区重建局获得的。项目占地面积 25,458.4 平方米,计划提供约 860 个住宅单位,首层将用作商业用途。
TG Residential 及 TG Commercial 将作为认可发展商,负责项目的收购、开发、管理、运营及维护,包括住宅单位的管理、销售及营销,以及商业部分的管理、租赁及营销。根据协议,GLS 的总出资额为 5135.7611 万新加坡元(约合 3.05218282 亿港元),其中包括 160 万新加坡元(约合 950.88 万港元)的股本和 4975.7611 万新加坡元(约合 2.95709482 亿港元)的股东贷款。
项目的其他资金及运营资金预计将通过银行、金融机构或其他第三方的外部贷款筹集。尽管已安排了总额达 6.92047 亿新加坡元(约合 41.12835321 亿港元)的外部银行信贷以提供部分资金,但股东并未对上述外部银行融资作出任何担保。
国浩房地产集团表示,此次交易符合其一般及日常业务范畴,与知名房地产发展商 Intrepid 及中建地产的合作将使 GLS 能够以较低的资本投入参与该项目,同时保留资金用于其他投资机会。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合资协议条款公平合理,不逊于与其他独立物业发展商组成的合资企业之条款,且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 Intrepid 为 HLHL 的全资附属公司,而 HLHL 的主要股东 HLIH 被视为国浩房地产的主要股东,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 14A 章,此次交易构成国浩房地产的关联交易。然而,由于 GLS 的总出资额按上市规则的适用百分比比率超过 0.1% 但低于 5%,该交易只需遵守上市规则第 14A 章的申报及公告规定,无需获得独立股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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